邓州市范围内征集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通知
为了挖掘整理我市优秀的传统地方文化遗产,加大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现面向全市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一、征集条件符合非物质文化特征,具有被各群体、团体或者个人世代相传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二、征集范围1.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2.民俗活动。如礼仪、节庆民俗等。3.传统手工技能,医药和疗法。如金银铁锡匠、木匠、雕刻、古方中医疗法等,并与之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文化空间等。4.传统特色饮食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征集要求1.非遗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简介、项目特征、历史渊源、存续状况及文化价值。2.传承人:现掌握技艺情况、传承范围、谱系、技艺水平、社会影响等。
四、征集方法与时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
请符合条件的团体或个人,主动向所在乡镇(街、区)文化服务中心或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报备,并完善填写申报资料。
联系人:朱可铮闫淑娴电话:13523662543,13937722608电子邮箱:dzsfyk2021@ 163.com征集活动结束后,由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对认证为邓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公布,并录入我市非遗项目名录中。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