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新通告!邓州这些场所也要暂停营业!
邓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燃点、暴点,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控制人群聚集,消除疫情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请广大市民及有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一、在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通告的基础上,除保障城乡运转和群众生活健康必需的供应外,其他非生活健康必需的休闲养生场所、洗浴足浴场所、美容美体店、艾灸养生店、按摩店等公共服务场所暂停营业。
二、对现有保障城乡运转和群众生活必需供应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住宿场所还要查验曾经留存市域外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发现未落实以上措施的相关经营场所一律停业整顿一周。
三、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及高速口卡口,要严格落实有关措施,不漏一车一人,做到“放行”即“放心”,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日卡口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四、对排查到的返回人员要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管控。集中隔离人员由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医学隔离观察措施落实。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由属地乡镇(街、区)负责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和家庭生活保障,同时在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家庭室外设置明显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标识,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对于因未落实相关隔离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追责。
五、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确需举办的,举办人应提前向举办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现场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并落实防控防护措施。所有宾馆、酒店、餐馆、农家乐、流动性包桌等餐饮经营主体一律不得违规承办宴席,一旦发现未经审批举办宴席的,一律取消其餐饮经营资格,同时倒查属地管理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1日0时起实施,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邓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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