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检察院:践行雷锋精神 凝聚检察力量
新时代的邓州检察工作,将“雷锋精神”融入检察“血脉”和司法“基因”,加快检察转型发展步伐,积极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建设平安、公平、人文、绿色邓州,全省首批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南阳副中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践行“钉子精神”
聚力推动检察主责主业新提升
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法律监督,监督者必须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以“钉钉子”的工作姿态和“求极致”的工作标准,“精耕细作”“深耕实做”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三项监督”,提高监督权威。牢固树立立案、侦查、审判“三项监督”更能体现法律监督本质属性的理念,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以“案-件比”为抓手,增强办案质效。以“钉钉子”“求极致”的精神,依法尽力避免和减少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注重规范司法,树好检察形象。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不批捕、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法律说理到位、侦查指引精准,坚决避免“一否了之”“一退了之”。全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注重夯实基础。通过控告申诉、基层走访、专项宣传、各方反馈等途径,收集案件线索,突破工作“瓶颈”,通过适度规模的办案量,提升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素能,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影响。注重专项带动。认真开展民事调解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继续深入开展破解民事“执行难”专项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积极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重点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法院行政非诉执行规范化。注重典型引领。积极打造并向上级院推介指引性、指导性、精品性案例,力求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入办理法定五大领域案件。继续开展“清三违、保送水”南水北调沿线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监督、“产业集聚区低效能用地整治提升”行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重点办理好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稳妥办理省人大常委会授权的五大领域“等外”案件。围绕邓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两会”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部署,与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专项调查、评议、审议安排相对接,务实有效开展授权领域内的专项公益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促进公益保护多赢共赢。检察建议力求少而精、高质量。加强与邓州市环境污染攻坚办、河长办和行政、政法、监察等机关的联动,强化公益保护联席机制。
践行“爱岗敬业精神”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新发展
强化检察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融入和促进邓州新的发展进步,为服务保障邓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合格的检察答卷。积极助力邓州发展总布局实施。在统筹疫情常态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背景下,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4条意见”和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8个专项活动部署,努力为邓州市委、市政府“一抓三突破”发展总布局的推进实施,扛稳“三大攻坚”政治责任。积极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强化政治担当,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深化职能,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推动邓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积极参与和推动“三大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专项活动,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践行“无私奉献精神”努力服践行司法为民新使命
牢记检察工作鲜明的政治和人民属性,积极通过司法办案,务实为民服务。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一号建议一把手抓”,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惩治。积极推行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制度,携手各方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优化检察便民服务。实施“一把手”工程,认真推行检察长接访、视频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零距离服务群众。推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实行“一单式”工作法,确保依法、规范、高效处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着眼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围绕农业生产、城乡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涉众财产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认真办好爱民服务承诺十件实事,依法积极维护民生民利尤其是各类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有所想,检察机关有所为。人民群众是出题人,检察机关是答题人。邓州检察始终牢记人民检察的属性,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倾心打造“民心检察”,努力推动新时代邓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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