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邓州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022年8月23日5时30分, 执行局5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按照既定路线兵分5路奔赴各执行现场。 在马某申请执行邓州市罗庄镇某村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标的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罗庄镇某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电话沟通,但被执行人声称村委所欠钱款与自己无关,拒不到庭配合执行。今日一大早,执行干警赶往王某家中将其拘传,执行过程中王某激烈反抗,并与执行干警多次推搡,执行干警合力才将王某带上警车。路上王某情绪十分激动,在执行干警耐心解释下才有所缓和,因王某拒不报告财产,现我院已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在某储蓄银行申请执行刘某、杨某(二人为夫妻关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今日,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上门对二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到达二人家中后,得知刘某外出务工,只有杨某一人在家。见到执行警官,杨某瘫坐门前一直哭诉没钱,称要为孩子预留学费,且自己患病需要用钱,希望能宽限几天或分期履行。本着善意执行原则,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表示理解,同意被执行人先履行2万元,剩余钱款于10月20日前还清,至此本案达成和解。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15人,执行完毕2案,达成和解5案,拘留8人,执行到位80余万元。
|